安全工作是事关师生生命及学校财产安全的至关重要的大事,也是确保教育稳定和发展的大计。为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全面落实各项安全工作措施,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及学校财产安全,结合我镇教育工作实际,中心学校特与中小学签订学校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
一、安全责任目标
1、保证房舍安全。各单位要逐部位地对存在的险房、险厕、险墙等进行检查,做到安全无死角。对有施工单位的学校要设立安全维护栏,禁止非施工人员接近施工现场,避免出现施工伤亡事故。
2、确保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安全。各单位要对学校体育器材、教学设备、电路、枯树、门窗等重点部位进行彻底排查,该封的封,该监护的监护,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排除。
3、加强饮食卫生和住宿安全,有食堂和宿舍的学校要强化食堂和宿舍的卫生及安全的管理,保证取暖设施的安全进行,做好定期,不定期的检查,确保师生无食物中毒现象发生和无人身安全事故的发生。
4、强化交通安全。加强对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学生上学放学注意安全。学生放学后要有秩序地出校门,尤其小学要打着安全旗、站成排有秩序地出校门回家。教育学生不乘坐“三无”车辆,不乘坐超员车辆。有教学楼的学校,课间、集会、放学时上下楼要设有专人维持秩序,防止拥挤造成伤害。
5、各学校严禁教职工、学生野浴、冬季不到结冰的河上玩耍,确保师生无溺水事件发生。
6、加强学校大型集会活动和师生外出旅游安全。无教育局批准,任何学校不得组织师生参加校外大型集会活动和庆典活动,不组织师生外出旅游。如因工作需要,各校要强化活动的安全管理,要有领导带队、专人负责,确保活动不出现意外事故。
7、加强消防安全。学校要保证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有效使用,正常运行。
二、保证措施及处罚规定
1、各校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建立健全安全工作长效机制,采取依法整治,强化执法,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常抓不懈,突出重点,全面推进的方式,切实推动安全步入良性发展轨道。要继续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坚持安全教育与教育教学活动相结合,开展内容丰富、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2、各单位要强化安全管理。严格各项规章制度,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责日常安全工作责任制。要从讲政治的高度,以对师生负责的高度责任感,把学校安全工作摆到重要的工作日程,要全面开展自检自查活动,正确使用学校和班级安全工作日检查记录,做到日检查二次,并做好检查记录,严密防范,防患于未然,坚决消除各种影响学校安全和稳定的隐患,保障师生员工能在一个良好的环境中工作学习。
3、中心学校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将组成安全检查小组,定期到各学校检查,不定期到各单位抽查。
4、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的信息报告制度。各中小学校要建立一套完整的信息收集、处理和报送制度,对重大事故等重要情况要在第一时间内上报,不得隐瞒不报。从责任状签订之日起各中小学校要定期将本学校安全工作情况上报到中心学校,无安全问题实行零报告制度。
5、建立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出现安全事故的单位,中心学校将追究直接当事人责任,将根据事故的危害状况及责任大小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对单位主要领导要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出现重大事故单位的主要领导要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二0一一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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