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上午9点,高力房镇中心小学组织全体教师召开“严禁教师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大会。
会上,校领导组织教师重温辽宁省教育厅、省监察厅、省政府纠风办关于印发《辽宁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规定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明确12项、36条的具体要求;详细讲解《鞍山市教育系统二十条禁令》和《关于对“三乱”的八条处罚规定》,使广大教师警钟长鸣,心中时刻牢记:“触电危险,踩高压线必究”;接着全体教师又对照自己学期初与学校签订的《不参与三乱责任状》细细品读并当场表示不参与有偿补课。
最后,学校又公布了《治理教师有偿补课的具体措施》:(1)各班召开班会,公开县教育局、镇中心学校及本学校的举报电话,做到家长、学生、社会互相监督。(2)建立领导干部包保责任制,实行教师、领导连带制。(3)长假期间学校组成巡查小组,到每名教师家中进行暗访,发现有违纪行为,立即上报并处分。(4)聘请“五老”为义务监督员。
高力房镇中心学校 二〇二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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