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应对极端恶劣天气做好教学管理工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应急体系和运行机制,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护师生的人身及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属地管理、统一有序、快速高效的原则,积极稳妥地组织全县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简称中小学)应对极端恶劣天气,做好教学管理工作。
二、组织领导
1、应急机构
教育局成立应对极端天气做好教学管理工作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 王明智 张海宝
副组长:张武之 孙俊龙 王立发 张 程 林 静
花雪痕 孙 健 宗玉新 孙涤非
成 员:何艳鸿 付晓虹 尤晓龙 陈晓光 赵春风
卢明哲 石东方 李迎春 张洪生 李宏宇
安 帅 王少军 张国华 孙跃鹏 各学校校长
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教育系统应对极端恶劣天气做好教学管理工作。教育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科,办公室电话:4822322,具体负责与气象和上级有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对气象部门发布的极端恶劣天气预报和预警级别,及时向教育局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及时发布停课、停考、提前放学、放假或延时上学、延期开学的通知和信息。各校也要相应成立应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2、分级管理
①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当即将出现或已经出现极端恶劣天气的情况时,县教育局应急领导小组及时研究是否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停课、停考、提前放学或放假或延时上学或延期开学的应急措施,并拿出具体方案上报县政府同意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部署实施。
②如果在全县范围内天气气候发生不同变化,各镇场街道中心学校可根据天气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取停课、停考、提前放学或放假、延时上学或延期开学的应急措施,并报教育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停课、停考、提前放学、提前放假依据
1、根据《辽宁省气象灾害防御实施办法》,以下情况可以停课停考、提前放学、提前放假(以下称停课)。
暴雨
①暴雨黄色预警信号。标准:6小时内降雨量将达
②暴雨橙色预警信号。标准: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
③暴雨红色预警信号。标准: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
暴雪
①暴雪黄色预警信号。标准: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
②暴雪橙色预警信号。标准: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
③暴雪红色预警信号。标准: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
大风
①大风黄色预警信号。标准:12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者阵风9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为8~9级,或者阵风9~10级并可能持续。防御指南:1、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做好防大风工作;2、停止露天活动和户外危险作业,尽量到避风场所避风;3、切断户外危险电源,妥善安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遮盖建筑物资。
②大风橙色预警信号。标准:6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上,或者阵风11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 平均风力为10~11级,或者阵风11~12级并可能持续。防御指南:1、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做好防大风应急工作;2、切断危险电源,妥善安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遮盖建筑物资;3、房屋抗风能力较弱的中小学校和单位应当停课、停工,人员减少外出。
③大风红色预警信号。标准:6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2级以上,或者阵风13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 平均风力为12级以上,或者阵风13级以上并可能持续。防御指南:1、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做好防大风应急和抢险工作;2、切断危险电源,妥善安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遮盖建筑物资;3、中小学和单位停课、停工,人员减少外出。
台风
①台风黄色预警信号。标准:24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沿海或者陆地平均风力达8级以上,或者阵风10级以上并可能持续。防御指南:1、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做好防台风应急准备工作;2、加固或者拆除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师生切勿随意外出;3、停止室内外大型集会。
②台风橙色预警信号。标准:12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沿海或者陆地平均风力达10级以上,或者阵风12级以上并可能持续。防御指南:1、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做好防台风抢险应急工作;2、加固或者拆除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师生应当尽可能到安全处避风,危旧校舍内的人员要及时转移;3、停止室内外大型集会、停课、停工。
③台风红色预警信号。标准:6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沿海或者陆地平均风力达12级以上,或者阵风达14级以上并可能持续。防御指南:1、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做好防台风应急和抢险工作;2、加固或者拆除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师生应当尽可能到安全处避风,危旧校舍内的人员要及时转移;3、应当注意防范强降水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4、停止室内外大型集会、停课、停工。
沙尘暴
①沙尘暴黄色预警信号。标准:12小时内可能出现沙尘暴天气(能见度小于
②沙尘暴橙色预警信号。标准:6小时内可能出现强沙尘暴天气(能见度小于
③沙尘暴红色预警信号。标准:6小时内可能出现特强沙尘暴天气(能见度小于
高温
①高温黄色预警信号。标准:连续三天日最高气温将在
②高温橙色预警信号。标准:24小时内最高气温将升至
③高温红色预警信号。标准:24小时内最高气温将升至
大雾
①大雾黄色预警信号。标准:12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
②大雾橙色预警信号。标准:6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
③大雾红色预警信号。标准:2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
雷电
①雷电黄色预警信号。标准:6小时内可能发生雷电活动,可能会造成雷电灾害事故。防御指南:1、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做好防雷工作;2、密切关注天气,尽量避免户外活动。
②雷电橙色预警信号。标准:2小时内发生雷电活动的可能性很大,或者已经受雷电活动影响,且可能持续,出现雷电灾害事故的可能性比较大。防御指南:1、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落实防雷应急措施;2、师生应当留在室内,并关好门窗;3、户外人员应当躲入有防雷设施的建筑物或者汽车内;4、切断危险电源,不要在树下、电杆下、塔吊下避雨;5、在空旷场地不要打伞,不要把农具、羽毛球拍等扛在肩上。
③雷电红色预警信号。标准:2小时内发生雷电活动的可能性非常大,或者已经有强烈的雷电活动发生,且可能持续,出现雷电灾害事故的可能性非常大。防御指南:1、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做好防雷应急抢险工作;2、师生应当尽量躲入有防雷设施的建筑物内,并关好门窗;3、切勿接触天线、水管、铁丝网、金属门窗、建筑物外墙,远离电线等带电设备和其他类似金属装置;4、尽量不要使用无防雷装置或者防雷装置不完备的电视、电话(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等设备;5、密切注意雷电预警信息的发布。
2、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可针对其它极端恶劣天气,或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采取停课措施并及时报教育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应急措施
(一)停课应急措施
1、正常教学时间遇极端恶劣天气确需停课的,由教育局及时发布通知,明确停课的时间和复课时间,提出相关要求。
2、各中小学要及时将停课通知告知每一个学生和家长,并调整学校教学工作计划。
3、各中小学要按照教育局规定的统一时间停课和复课。若确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时复课的,必须报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经批准后方可延期复课。
4、停课后,学校要妥善安排好各项工作,确保复课后教学工作有序进行。
(二)停考应急措施
1、考试期间遇极端恶劣天气确需暂停考试的,由教育局及时发布通知,明确停考的时间和复考时间,提出相关要求。
2、各中小学要及时将停考通知告知每一个学生和家长,及时调整教学工作计划。
3、各中小学按照教育局规定的统一时间停考和复考。若确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时复考的,必须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经批准后方可延期复考。
4、考试属于学校组织的,由学校对复考做出具体安排。
5、考试科目属于全县统考的,由组织考试的部门重新调整安排考试时间、考试科目,以及评卷等相关事项,并及时通知各中小学。
6、停考后,学校要妥善安排好各项工作,确保复考工作有序进行。
(三)提前放假或延期开学的应急措施
1、学期末或学期初遇极端恶劣天气,中小学确需提前放假或延期开学,由县教育局及时发布通知,明确提前放假或延期开学的时间,提出相关工作要求。
2、各中小学要及时将提前放假通知告知每一个学生和家长,及时调整教学工作计划,未完成的教学计划应在下学期安排及时补上。
3、提前放假时,学校应妥善安排好期末考试、评卷及成绩单的发放等工作,确保学期教学工作任务完成。
4、提前放假后,学校要妥善安排好各项工作,认真做好开学准备,确保下学期开学工作有序进行。
(四)完善通讯网络 确保通讯畅通
为应对极端恶劣天气,教育局建立和完善教育局与学校的通迅网络,学校要建立和完善“学校—班级—家长”的通讯网络,以便紧急联络。在应急期间,学校要安排人员值班,对外公布值班电话,方便学生和家长咨询。所有责任人员必须保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
(五)规范发布通知和信息
教育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统一对外发布所辖范围内中小学停课、停考、提前放假的通知和信息。其他单位、科室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停课、停考、提前放假或延期开学的通知和信息。
五、责任追究
各中小学要按照教育局的统一要求落实工作,保持政令畅通,做到令行禁止、步调一致。对工作责任心不强、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问责,追究当事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