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县学校交通安全事故防范处置工作,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师生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上级部门有关规定,现结合我县教育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原则;
2、紧急处置原则;
3、协调一致原则;
4、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原则。
二、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指挥体系
1、成立教育局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 长: 王明智 张海宝
副组长:张武之 孙俊龙 王立发 张 程 林 静
花雪痕 孙 健 宗玉新 孙涤非 张 超
成 员:何艳鸿 付晓虹 尤晓龙 陈晓光 赵春风
卢明哲 石东方 李迎春 张洪生 李宏宇
安 帅 王少军 张国华 孙跃鹏 各学校校长
教育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安全生产科,办公室电话:4822322,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学校交通事故处置工作的信息收集、上传下达和组织协调等工作。
2、领导小组职责:
主要是对各中小学校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指挥。深入现场做好有关救援、抢救、解释、宣传、调解、劝导等工作。小组成员将分别担任本系统交通安全事故工作组负责人或成员,指导各学校交通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各校要成立相应的应急小组,负责接警与通知、现场应急抢救、现场保护、联络相关部门、家长接待、后勤支援、事故调查等工作。
三、日常工作任务和预防措施
1、加强对广大师生交通法规、安全行车的教育,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定期利用教职工政治学习、班队会、晨会、升旗仪式等对师生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加强与交警部门的合作,定期聘请交警作交通法规讲座。利用校内外板报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引导师生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和公共秩序。
2、加强对乘车师生的交通安全教育,特别要教育学生不要把头、手伸出车窗外。
3、骑自行车不准在道路上互相追逐,曲折竞驰,扶身并行及一手扶把、一手撑伞。
4、要求未满12周岁的学生不得骑自行车上下学;未满16周岁的学生不得骑电动摩托车上下学。
5、集体行进时应排队,穿统一校服,安排适当数量教师参与管理。
6、注意雾天、雨天、雪天、冰冻天等特殊天气时的交通安全。
四、应急救援程序
1、事故发生后迅速拨打122交通事故报警。
2、上报教育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先口头后书面)。
3、发现受伤者,要尽快及时送医院救治(或视情拨打120急救电话)。
4、通知伤者家属。
5、配合交通事故处理部门调查,并参与调解。
6、及时做好学生及家长安抚工作,控制事态,维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进行。
7、学校或监护人通知保险公司介入。
六、突发事件逐层报告制度
轻微事故和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在交通部门领导的统一指挥下,开展调查,并按有关规定处理。重特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应在县领导的统一指挥下,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调查,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无论出现什么性质的交通事故,学校都必须及时向教育局汇报,教育局向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七、善后处理
做好家属的安抚、慰问和稳定工作,妥善处理善后事情,消除各种不安定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