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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安县中小学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2015年10月26日 10:25:24 访问量:1977

为做好我县学校交通安全事故防范处置工作,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师生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上级部门有关规定,现结合我县教育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原则;

2、紧急处置原则;

3、协调一致原则;

4、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原则。

二、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指挥体系

1、成立教育局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 王明智  张海宝

副组长:张武之  孙俊龙  王立发       

花雪痕      宗玉新  孙涤非   

  员:何艳鸿  付晓虹  尤晓龙  陈晓光  赵春风

卢明哲  石东方  李迎春  张洪生  李宏宇

    王少军  张国华  孙跃鹏  各学校校长

教育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安全生产科,办公室电话:4822322,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学校交通事故处置工作的信息收集、上传下达和组织协调等工作。

2、领导小组职责:

主要是对各中小学校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指挥。深入现场做好有关救援、抢救、解释、宣传、调解、劝导等工作。小组成员将分别担任本系统交通安全事故工作组负责人或成员,指导各学校交通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各校要成立相应的应急小组,负责接警与通知现场应急抢救、现场保护联络相关部门、家长接待、后勤支援事故调查等工作。

三、日常工作任务和预防措施

  1、加强对广大师生交通法规、安全行车的教育,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定期利用教职工政治学习、班队会、晨会、升旗仪式等对师生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加强与交警部门的合作,定期聘请交警作交通法规讲座。利用校内外板报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引导师生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和公共秩序。

2、加强对乘车师生的交通安全教育,特别要教育学生不要把头、手伸出车窗外。

3、骑自行车不准在道路上互相追逐,曲折竞驰,扶身并行及一手扶把、一手撑伞。

4、要求未满12周岁的学生不得骑自行车上下学;未满16周岁的学生不得骑电动摩托车上下学。

5、集体行进时应排队,穿统一校服,安排适当数量教师参与管理。

6、注意雾天、雨天、雪天、冰冻天等特殊天气时的交通安全。

四、应急救援程序

1、事故发生后迅速拨打122交通事故报警。

  2、上报教育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先口头后书面)。

3、发现受伤者,要尽快及时送医院救治(或视情拨打120急救电话)。

  4、通知伤者家属。

  5、配合交通事故处理部门调查,并参与调解。

  6、及时做好学生及家长安抚工作,控制事态,维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进行。

  7、学校或监护人通知保险公司介入。

六、突发事件逐层报告制度

轻微事故和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在交通部门领导的统一指挥下,开展调查,并按有关规定处理。重特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应在县领导的统一指挥下,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调查,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无论出现什么性质的交通事故,学校都必须及时向教育局汇报,教育局向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七、善后处理

做好家属的安抚、慰问和稳定工作,妥善处理善后事情,消除各种不安定因素。

编辑:吴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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