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推动教师职务评聘制度的改革,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好的为教育教学服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关于教师职务评聘工作的有关精神,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经中心校教师职务评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高力房镇中小学教师职务评聘考核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市教育局关于中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工作安排意见精神为指导,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教师职务评聘工作规范有序的进行,进一步健全完善学校人事管理制度和职务评聘制度,实行竞聘上岗,择优聘用,加强聘后管理与考核,引导教师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教育教学工作能力,更好为教育教学服务。
二、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李 力
组员:孙恩平 徐福艳 关吉龙 吴 增 赵庆录 杨秀云 张金凯
孙明宏 韩 宏 孙乃石 王艳玲 郭亚军 史政营 黄福义
三、考核内容
1、师德修养
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热爱学校,积极参加思想政治学习。为人师表,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乐于奉献,人际关系健康和谐。
严重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三年不参评。
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受到上级有关部门通报的三年不参评。
师德不合格者不能参评。受单位通报批评者延迟一年申报,受记过处分者延迟二年申报。
在职不在岗人员,参评时排在最后。
2、教育能力
教师教育能力注重过程评价,经得起日常检查考核,有班主任工作经历或具有教育管理工作能力。
3、教学能力
教师课堂教学能力强,教学效果好、无乱班、乱课现象。
4、教育科研能力
教育科研能力考评强调过程,任现职以来教师能独立完成一项校级以上课题的申报、实施、结题工作,资料完整。
5、工作业绩
教师工作业绩包括:教学成果(优质课、说课、课件、教师个人参赛、指导学生参赛等);科研成果(教育教学论文、著书、承担教研、教改课题);政府表彰、系统表彰、骨干教师。以上五项赋分标准具体见分数量化表。
6、其他赋分:
⑴学历:超标1分。
⑵教龄:每年1.5分。
⑶局管干部、校长、副校长、主任分别赋分。
⑷具备申报资格参评年限每年加8分。
四、考核计分(见附表)
高力房镇中心学校
二0一一年
高力中心学校教师职务申报考核量化计分表(2011年)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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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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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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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教年级及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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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标准及赋分 |
分 值 |
得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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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教学 工作 业绩 |
公开课:国家、省、市、县、镇 |
12--10--8--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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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课:国家、省、市、县 |
4--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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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课:国家、省、市、县 |
4--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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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国家、省、市、县 |
4--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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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件(教案):国家、省、市、县 |
4--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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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个人参赛:国家、省、市、县 |
4--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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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学生(教师)参赛:国家、省、市、县 |
4--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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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书、著作:国家、省、市、县 |
5--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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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科研立项:国家、省、市、县 |
5--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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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省、市、县、镇级综合荣誉 |
15--10--5--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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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省、市、县、镇级单项荣誉 |
10--7--5--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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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干教师:国家、省、市、县、镇 |
10--8--6--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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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赋分 |
学历超标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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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龄 |
每年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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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管干部、校长、副校长、主任(中心校人员等同于校长) |
5—4—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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够申报资格年限 |
每年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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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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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方面为任现职以来取得的。(以证书为准)每项只取最高分。
2、申报人员提供的本人工作业绩等相关材料,需由中心校考核认定,不得弄虚作假,对伪造学历、资历、各种证书、论文、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参评教师,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3、在考核过程中,两人或两人以上获相同分数时,符合条件早的优先于符合条件晚的,教龄长的优先于教龄短的。班主任优先于科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