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教发〔2015〕35号
关于印发《鞍山市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考核评估标准(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教育办),市朝鲜族学校:
现将《鞍山市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考核评估标准(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鞍山市教育局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鞍山市教育局义务教育处拟文
鞍山市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
考核评估标准
(试 行)
学校管理水平直接关系到学校的办学质量。为适应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完善义务教育治理体系,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推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依法办学、科学管理,根据教育部《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结合实际,制订《鞍山市中小学
教育教学工作考核评估标准》。
一、办学思想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教育根本任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培育良好的校风、教风、学风,坚持以人为本,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严格执行辽宁省、鞍山市《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意见》要求,按规定控制班额并实行均衡编班,严格规范考试管理,建立发展性评价制度,实施综合素质评价,不随意增加学生在校学习时间,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积极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3.切实加强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建设。建立科学有效的师德监督和评议机制,定期考核教师的师德表现,努力提高教师的师德和育人水平。
4.注重校园文化建设,传承优良的办学理念。校园文化建设要注重内涵建设,要有整体性,在教育、教学、管理、活动等方面有所体现。学校要倡导师生阅读,建设书香校园。努力形成学校的文化品牌、文化特色。
二、德育工作
1.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德育为先,加强德育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完善德育工作机制,把德育工作落实到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不断拓展德育工作的有效途径,采取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方式,提高德育工作的感染力和实效性。
2.加强德育课程建设,认真落实鞍山市德育工作实施意见,积极开展常规德育活动和主题德育活动,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和社会实践教育,寓德育于各科教学和各项活动之中。
3.重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开设心理健康教育专题活动课,建立全体教师共同参与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制,利用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和指导,提升师生幸福指数。
三、教学工作
1.按照国家和省颁布的课程计划开齐开足所有课程,不得随意增减课程门类、难度和课时。学校严格执行《辽宁省义务教育课程实验方案(试行)》(辽教发〔2002〕80号)、《辽宁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实施方案(试行)》(辽教发〔2002〕123号)。在认真落实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的同时,注重校本课程建设,依据学生的兴趣、特点、需求和可利用的教育资源,制定科学规范的校本课程开发、实施与管理方案,落实好校本课程。
2.教师能够研读领会《课程标准》并结合教材熟练应用。教学中要围绕“知识、能力、情意、主动、互动、能动”等“六要素”,营造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张扬的课堂教学氛围。教学三维目标把握准确落实到位,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注重现代教育技术在课堂教学中的恰当应用,推动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的有效整合,充分发挥信息技术手段在突破教学重点、难点过程中的积极作用,注重培养学生的信息素养,提高学生适应现代信息社会发展的能力。
3.遵照《鞍山市义务教育新课程教学常规》和《鞍山市义务教育阶段教学常规实施细则》,结合学校实际建立健全学校教育教学常规工作制度,对教师教学常规工作有明确要求和考核办法,营造严谨求实的教学氛围。
4.加强课堂教学研究与有效作业研究,制定符合新课程要求的课堂教学评价标准与有效控制家庭作业量的具体办法,引导和规范课堂教学行为,定期开展课堂教学研讨活动,发挥优质课堂教学的示范作用,积极开展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的实践与研究。
四、校本研修
1.建立健全校本教研制度,教研工作做到有计划、有总结,思路清晰,重点明确,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加强专家引领、同伴互助与自我反思相结合,切实解决教育教学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建立教学研究及集体备课制度,经常性开展学科教研组(备课组)教学研究活动,及时对教学进行阶段性总结和交流,积极推广教研成果,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定期开展集体备课,针对教育教学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课题研究,成效明显。
3.营造浓厚的教科研氛围,强化科研导向、评价、激励机制的作用。将教育科研纳入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同时列入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切实做好学校教育科研的规划、组织和引领工作。学校教科研管理制度完善,有教育科研的课题申报、管理、结题管理办法,有教科研考核奖励办法。
4.学校鼓励和支持教师参加各种形式的教研、培训活动,每学期组织全校教师开展专题培训两次以上,建立定期教学观摩、外出交流学习等制度,有完善的教师教研记录、培训工作档案,形成学校校本研修特色。
5.制定教师专业发展计划,完善教师继续教育制度,注重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青年教师等专项培养和培训,建立科学合理的教师教育教学评价制度,多渠道、多方式引领教师不断提高自身专业素养。
五、教育资源
1.按国家、省有关标准配齐教学功能教室、各种活动室,配备满足教学需要的教学设施设备,建立功能教室、活动教室及体育、艺术、技术、实验、图书、网络等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制度,提高功能教室、活动教室和设施设备的使用效率。
2.加强基于信息技术环境的课程资源建设,建立并完善学校课程资源开发实施办法,建立课程资源开发与共享机制,建立各学科教学资源库,发挥教师在资源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各学科教师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的课程资源开展教学。
3.重视对家庭课程资源、社区课程资源的开发和利用,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与家长、社区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建立密切联系,充分利用科技馆、博物馆、综合实践活动基地、自然与人文环境等校外课程资源,为学生的自主学习与社会实践创造条件。
六、办学成果
1.师生幸福指数高。学校管理以人为本,关心照顾教师和学生的精神生活,了解师生内心诉求,为师生提供心理健康指导和生活咨询服务,师生有较强的幸福感。
2.学校具有较高的社会满意度,学校形成良好人际生态环境,师生关系和谐,学校的发展与教师个人发展及学生的全面发展和谐统一,教师以校为荣、学生喜爱教师,喜欢学校,喜欢学习。能够得到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得到学区内社区、居民的认可。
3.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在一定区域内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学校在管理、课堂教学模式、学科建设、校本教研、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形成特色,并在区级以上范围产生影响。